【聚焦】“醫鬧”加重刑罰、醫務人員避險權......兩會的這些議題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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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之下召開的全國兩會上,關于醫療領域的提案牽動無數醫務人員的心,一起來看看這些最新提案!
深化改革疾控系統
夯實公共衛生基礎
在早前國新辦舉行的例行吹風會上,國家衛健委副主任李斌針對今年兩會普遍關注的提案做出回應。李斌介紹說,這次抗擊新冠肺炎是對我國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盡管應對較為及時有效,但是整個抗疫過程中仍然暴露出我國在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公共衛生體系等方面仍然存在著短板,未來我們將加強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全球公共衛生中心主任董小平指出,疾控系統的改革,不應只是改革,在某些方面甚至需要重塑。 無論從人才培養,還是經費投入、體制機制改革,疾病防控體系和應急管理體系建設都亟待解決。
將1月23日
設為“國家公共衛生日”
全國人大代表、無錫市人民醫院副院長陳靜瑜是武漢前線的抗疫先鋒,此次隨江蘇代表團赴京參加全國兩會。陳院長建議將武漢封城的1月23日設為“國家公共衛生日”。
陳院長表示: 1月23日非常有紀念意義!對上千萬人口的城市采取“封城”措施,是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重大決定。“封城”充分體現了中國政府作為一個負責任大國對本國和世界人民健康的責任與擔當。將1月23日設為“國家公共衛生日”,可以提醒民眾保持健康意識,讓公共衛生理念融入社會文化,使健康生活方式和行為成為公眾的自覺行動。
嚴肅處理“傷醫者”
共享“醫鬧”信息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律協副會長呂紅兵建議:完善醫務人員權益保護立法,強化醫護人員的基本人身權利保障和相關福利待遇。
呂紅兵在提案中說,現行法律沒有賦予醫務人員足夠多的權利,且多為原則性規定。以《執業醫師法》為例,全文48條中僅有2條是針對醫務人員權利的規定。特別是在人身權利保障方面, 應將傷害、殺害醫務人員列入刑法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法定加重情形,旨在更好地發揮刑法的威懾作用,杜絕類似行為的重復發生。
建立全國性醫療機構醫療安全共享平臺也是很有必要的,目的是實現信息尤其是“醫鬧”信息共享。通過共享平臺機制對“醫鬧”事件進行精準定位,重點關注,有效防范。
賦予醫務人員避險權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金臺律師事務所主任皮劍龍受訪時表示, 建議加快制定《醫院安全秩序管理條例》,明確賦予醫務人員“避險權”,即危險情況下醫務人員可以拒絕診療,或者更換其他醫務人員進行診療。由于醫療機構缺乏對醫護人員進行安全保障的措施,讓違法犯罪分子有機可乘,一定程度上使得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只有進行制度化保障才能有效遏制暴力傷醫行為。
應對醫院安全秩序管理進行專門立法,比如將毆打、傷害醫務人員,侮辱、恐嚇、威脅、謾罵醫務人員,非法控制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攜帶管制器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物品和其他禁止攜帶物品進入醫院;借醫療糾紛故意擴大事態、敲詐勒索,在醫院周邊大聲喧嘩、吵鬧、違規停尸、設靈堂、擺花圈、阻塞通道、聚眾滋事;非法占用、故意損毀醫院財物等情形予以明確規定。
近些年,隨著傷醫事件的不斷增多,連續幾年多位政協委員都提出了醫院設立安檢的提案!侗本┦嗅t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草案)》下發后,不少醫生表示安檢是目前最現實主義的理想主義辦法。政策落地能否成為現實,今年兩會值得期待。
紅十字醫院建設
應有“標配方案”
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省婦幼保健院院長王水建議,全社會應當重新來審視綜合性醫院,尤其是紅十字醫院的建設,是否足以應對未來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
在新冠疫情抗擊戰中,發揮重要作用的發熱門診在綜合醫院平時都有設置,但是因為突發事件少,以至人力、物力、場地都有閑置的情況;醫院的傳染科、燒傷科等以往都是綜合性醫院很強的學科之一,現在很多處于慢慢萎縮狀態,床位減少的同時,人員配置也時有不齊。特別是抗疫主力之一的重癥醫學科, 希望綜合性醫院重視與公衛相關的學科設置、人員配置,最好納入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中去,并給予人力物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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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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