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轉賣新生兒信息8萬條被追刑責,非法牟利5.64萬元
9月27日下午,南寧市青秀區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李某某、肖某某、楊某甲、楊某乙4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案件。
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年初開始,被告人李某某利用其在廣西某醫院工作的便利,在為新生兒辦理出生證時,非法下載新生兒和產婦的個人信息,通過網絡QQ、郵箱等方式提供給經營母嬰產業的被告人楊某甲、楊某乙和肖某某,從中牟利。楊某甲、楊某乙將上述個人信息用于為二人經營的母嬰服務中心發展客戶,肖某某將上述個人信息用于為其經營的母嬰攝影店發展客戶。截至2020年6月案發,李某某共計向楊某甲、楊某乙、肖某某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89904條,獲取非法所得5.64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某、肖某某、楊某甲、楊某乙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非法提供、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規定,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詳細訊問了被告人,進行了舉證質證,并在法庭的主持下對本案事實認定和犯罪情節等焦點問題進行了充分辯論。各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并發表最后陳述,對自己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表示深刻懺悔,向信息遭到泄露的公民致歉。該案將擇日宣判。
將近9萬條新生兒和產婦信息賣給商家,南寧一醫護人員被追究刑責
從醫院生完孩子剛回到家,各種產后修復、推銷嬰幼兒用品、嬰幼兒攝影的電話便紛至沓來?那你的個人信息可能已經被泄露了!
9月27日下午,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就公開審理了這樣一起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相關醫護人員及商業經營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從2018年初開始,被告人李某某利用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婦幼保健院工作的便利,在為新生兒辦理出生證時,非法下載新生兒和產婦的個人信息,總量達8.9萬多條。李某某將這些信息“轉賣”給開設母嬰服務中心的楊某甲和楊某乙,以及經營攝影店的肖某某。截至2020年6月案發時,共非法收取“好處費”5.64萬元。
據李某某交代,當時以為將新生兒和產婦的信息發給商家,最多是違反醫院的管理規定,直到案發時她才懂得自己觸犯了法律。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某、肖某某、楊某甲、楊某乙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非法提供、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規定,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各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并發表最后陳述,對自己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表示深刻懺悔,向信息遭到泄露的公民致歉。
該案件系醫護人員涉嫌有償向商家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時間跨度長,信息數量多,社會影響較大。因案情復雜,合議庭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日宣判。(記者胡瑞陽 通訊員陸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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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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