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市場監管戰“疫”】西平縣:商戶符合這些規定方可營業!
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河南省駐馬店市西平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保障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超市,需配備消毒設備,每天至少對經營場所消毒4次,專人負責對從業人員和顧客監測體溫并實名登記,所有進出人員需佩戴口罩,達到上述規定的方可開門營業。
2月7日,西平縣市場監管局柏城西城區工商所聯合西平縣公安局柏城派出所,對轄區內不符合開業條件仍開門營業的商戶進行了口頭訓誡,責令立即停止經營活動。
2月20日,西城區工商所與柏城派出所聯合執法檢查時,發現解放路中段四家水果店仍違反禁令從事經營活動。西城區工商所將案源移交至柏城派出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四家商戶負責人進行了傳訊,每戶罰款200元,并告誡其如果繼續違法經營,將處于500元罰款、5日以下拘留。
下一步,該局要求各轄區加大宣傳力度,強化警示提醒,明確職責,持續做細做實疫情防控工作,為轄區消費者提供一個安全健康的購物環境,為打贏此次防疫攻堅戰貢獻力量。
(通訊員 楊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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