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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起 龍嘉機場航站樓出發(fā)層道路禁止未載客出租車駛入
11月1日,中國吉林網從吉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獲悉,為保障長春龍嘉國際機場航站樓出發(fā)層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維護機場出租車運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4號)第二十三條第九項之規(guī)定,決定自11月8日起,對出發(fā)層道路實施禁止未載客出租車駛入的交通管理措施。 長春龍嘉國際機場航站樓出發(fā)層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未載客出租車駛入。在長春龍嘉國際機場航站樓區(qū)域行駛的未載客出租車只允許在航站樓前停車場指定區(qū)域上客。 長春龍嘉國際機場航站樓出發(fā)層道路,即機場高架橋上橋匝道口至下橋匝道口。未載客出租車是指除駕駛員以外車內沒有其他乘客的出租車。 吉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在機場航站樓出發(fā)層上橋匝道口處設立禁止未載客出租車駛入的交通禁令標志。違反本通告管理措施的,吉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將依法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涉及違反出租車營運規(guī)定的,移交運管部門處理。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 記者 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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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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