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稅引科技巨頭眾怒 專家稱短期或難開征
本報記者 張 蘊
最近,法國數字服務稅(以下簡稱數字稅)正式生效。此項稅收主要針對全球數字業務營業收入不低于7.5億歐元、同時在法國營業收入超過2500萬歐元的互聯網企業,征稅數額為其在法營業額的3%。征收對象包括線上廣告收入、基于廣告用途的個人信息數據銷售收入以及基于數據的在線平臺收入。
隨后,谷歌、臉書、亞馬遜等科技巨頭和科技團體批評法國數字稅破壞全球稅賦體制,傷害多方改革稅制的努力,并譴責這項數字稅存在差別待遇。那么,為何數字稅會招致如此多的不滿?它究竟動了誰的奶酪?還將會帶來哪些后續影響?
對數字廣告、數據交易征稅
數字稅,是一國政府針對互聯網企業的數字廣告、數據交易等經營活動所征的稅款。作為數字稅的力推者,法國開征該稅的依據是什么?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孫南翔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法國參議院已通過數字稅法案,其征收數字稅的目的主要是為實現稅負公平!耙环矫,法國政府擬通過向數字貿易商征稅,改變互聯網企業成本顯著低于實體企業的現狀,重塑線上與線下商業的公平競爭環境。另一方面,由于互聯網巨頭時常跨國提供服務,因此,用戶所在國無法對國外互聯網巨頭征稅。法國擬通過對互聯網跨國企業征收數字稅,以實現企業注冊國、經常營業所在國與用戶所在國之間的稅收平衡!彼f。
“目前,符合法國數字稅法案標準的互聯網企業有約30家,它們主要來自美國、中國和英國。其中,受法國數字稅法案影響最大的互聯網企業為谷歌、蘋果、臉書和亞馬遜。當然,由于營業收入并不一定反映企業的實際利潤,法國數字稅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別待遇。但在實踐中,因用戶所在國無法對互聯網企業的實際運營情況進行監管,因此對滿足一定條件的互聯網企業的營業收入征稅,這項舉措在一定程度上或可促進結果公平!睂O南翔解釋道。
多國開始探索建立相關稅制
實際上,目前歐洲多國都正準備開征數字稅。那么,這一得到多國響應的稅制,為何會引發如此多的不滿?征稅后科技巨頭又會受到多大的損失?
孫南翔認為,反對聲主要集中在兩方面:其一,應以用戶所在國的增值收入作為征稅對象,而不應以市場營業收入作為計稅標準;其二,由于法國數字稅法主要的征收對象,多是處于全球領先地位的美國企業,因此有美國業內人士認為,法國數字稅法案存在歧視性。
孫南翔表示,2018年谷歌全球營業收入為1362.2億美元。若法國數字稅實施后,谷歌每年要向法國政府繳納至少上億美元的稅款。
“除法國、英國外,西班牙、意大利和奧地利等國家也已開始探索開征數字稅。毫無疑問,如果全球更多國家制定并實施數字稅,那么互聯網巨頭將不得不支出更多的稅款。”孫南翔說。
征收或影響我國企業出海進程
當前,我國網絡購物、移動支付、共享經濟等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皵底之a業化、產業數字化”成為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重要方略。經過數十年的發展,我國已兼具數據大國與互聯網企業大國的雙重身份。因此,對我國而言,征收數字稅不僅會影響我國國內數字經濟產業,也將影響到我國互聯網企業“走出去”的進程。
對此,孫南翔表達了自己的觀點!耙环矫妫覈ヂ摼W企業的主要營業地與用戶所在地基本同一,因此我國政府能通過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方式向互聯網企業征收稅款;另一方面,當前我國眾多互聯網企業赴海外投資,若我國支持并征收數字稅,將導致我國互聯網企業在國外面臨更大的稅收負擔。鑒于此,我國短期內應該不會考慮征收數字稅!彼f。
孫南翔還認為,長期來看,作為互聯網大國,我國也應積極研究探索數字稅制度,特別是應解決數據利益在用戶、企業和政府之間的分配問題。同時,作為多邊機制的捍衛者,我國也應更加重視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數字經濟工作組的研究工作,特別是應積極分析各國數字稅收規則的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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