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委會警示預付式消費3種風險
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月14日,福建省消委會發布預付式消費風險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擇預付式消費時,要多做比較、謹慎選擇。
據統計,2019年度,福建省各級消委會共受理售后服務問題投訴共4128件,占總投訴量的16.88%,其中占投訴量最大比重的仍然是預付式消費投訴。廈門消費者張女士于2019年下半年投訴稱,她持有一張廈門前鋒體育健身館健身游泳卡,辦卡費用2000多元,商家在辦卡時承諾會在健身館內建成游泳館,但游泳館至今未建成,消費者多次要求商家退款未果,故向廈門市集美區消委會投訴。集美區消委會接到投訴后,向商家釋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經過調解,商家才同意給予消費者張女士辦理退款手續。
福建省消委會認為目前預付式消費可能存在以下3種風險:
一是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受到侵害風險。由于這種消費是采取消費者預先支付對價來獲取將來的商品或服務的模式,這種時間差即意味著另一方履約的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即構成了先履行義務一方所承擔的風險。集中體現為經營者違背承諾,實際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與消費者辦卡前宣傳的商品與服務相差較大;經營者往往事先對預付式消費做出種種不合理的限制,如限定消費的最低金額、限定預付卡的有效期等。
二是消費者知情權受限風險。由于消費者與經營者在辦理消費憑證到真正消費之間存在一定的時間間隔,因此難保證經營者在這段時間過后,是否能夠提供質量與其所承諾的相當的產品,這就使消費者的知情權處于受侵害的風口浪尖。更有甚者,到消費者進行消費時經營者卻人去樓空,消費者先前支付的價款打了水漂。
三是消費者隱私權難以得到保障。由于消費者信息對于市場上各類經營者具有一定的價值,這種信息提供也將引發潛在的侵權風險,經營者完全可能將消費者提供的信息挪做他用,給消費者造成不良后果。
針對預付費式消費存在的諸多風險,為了引導消費者正確消費,避免消費糾紛再發生。福建省消委會發布消費警示,特別提醒消費者注意以下幾點:選擇證照齊全的商家、辦卡金額不宜過大、細化約定服務內容、妥善保留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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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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