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病“一口價”讓“大處方”無處藏身
DRG付費改革由來已久,如今更是來勢迅猛。今年5月,國家醫保局公布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30個試點城市名單,涵蓋4個直轄市和26個地級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在“頂層設計、模擬運行、實際付費”三年三步走路線圖上再前進一大步。到了10月底,國家醫保局發布DRG付費國家試點技術規范和分組方案,標志著DRG付費國家試點邁出關鍵性一步。
DRG付費的名稱雖然聽起來很專業、挺陌生,但其實它和每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簡單來說,DRG付費按照“臨床治療方法近似、費用成本近似”的原則,對患者予以科學分類,來衡量復雜的醫療服務產出。醫保基金和患者個人都可依照同病組同費用原則,向醫院支付醫療費用。尤其對老百姓來說,“同病”意味著得到“同治”,而“同治”則與“同質”“同價”畫上等號;那種“無適應證用藥、無正當理由開具高價藥、超說明書用藥”的“大處方”將會得到遏制。
可以說,DRG付費好比一個體制性改革的“杠桿”。它連接了患者、醫療機構和政府補償,以支付和收費為“支點”,抓住醫療運行中成本問題的關鍵,撬動了醫院內部運行機制、醫療藥品領域的改革。一直以來,對醫療機構、醫療人員的趨利行為,不易有效抑制;對過度檢查、過度治療、過度護理,難以標本兼治。而DRG付費是讓患者明明白白看病、清清楚楚減少支出。它在堵上“過度醫療”漏洞的同時,會促使醫院在精細化管理上做文章,減少不必要的藥品和耗材,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上漲,提升內部運營效率和醫療服務能力。
從更大范圍、更深層次來看,DRG付費所觸發的改變不止在醫患的兩端。它實際上是從收付費改革入手,提高醫療行業資源配置的效率,讓醫療質量真正跟上需求的增長。它將推動醫療行業信息數據的透明公開,形成全國統一的制度規范體系,推動分級診療等其他醫改目標的實現,進一步促使整個醫療生態、產業鏈得到重塑。各種醫療機構、商保機構、藥械生產商會日益發揮出各自的比較優勢,更加聚焦優質的產品與服務,豐富患者理性就醫的選擇。而醫療監管機構也會借此提升實時監管、智能監管的能力,推動數據驅動管理、科技賦能醫療。(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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