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張合格證的背后 看廈門消防執法改革的“破壁密碼”
風從東方來,鼓浪濤聲勁。2018年以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先后出臺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深化消防行政執法改革文件,簡政放權、便民利民,轉變執法理念,創新消防服務,消防監督、執法服務向縱深變革,社會消防安全治理處在轉型的十字路口。
作為世人矚目的經濟特區,廈門消防會以怎樣的姿態立住腳跟迎接這場深刻的變革,探索新時期消防監督執法、城市消防安全治理的“破壁密碼”。
廈門消防工作人員在執法檢查。
從“按規矩辦”到“當清道夫”
2018年,作為全國首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城市之一,廈門消防簡政放權,事項瘦身,審批提速,消防行政審批改革大刀闊斧,群眾交口贊譽。然而,消防執法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依然不少,誰來做“試水者”?
一次座談會,撬動了廈門消防的“破壁”時機。今年3月份,支隊消防服務窗口負責人參加市委組織召開的一場營商環境座談會。會上,紀委領導不經意間提到了一件事:年初,一家外地企業中標廈門市一家酒店的經營權,在申請換發《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的過程中遇到了麻煩。根據規定,原則上應提供原合格證才能申請變更,但由于前經營者拒不提供原合格證,致使這家外地企業無法辦理變更手續,后續開業受到影響。
把信息帶回來,支隊馬上組織法制、監管科負責人,邀請支隊法律顧問共同探討。一番嚴謹的討論后,共識出來了:守在制度的框架內,可以成為好的執法者,但永遠無法成為好的改變者。很快,支隊出臺就公眾聚集場所名稱、消防安全責任人變更備案事項出臺規定,明確“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原合格證的,可提供租賃合同、買賣合同”等合法證明文件,辦理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申請換發消防安全合格證。
“新政”的出臺,不可能沒有阻力,冒頭的風險客觀存在,誰來承擔?支隊黨委旗幟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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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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