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企業信用修復機制7類情況可申請
我省建立嚴重違法企業信用修復機制,符合條件企業可提出修復申請。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信用修復,指的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申請移出而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市場主體,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期間,已經糾正其失信行為,消除不良社會影響,申請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予以批準的活動。
相關負責人解釋,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企業注冊登記后,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年度經營情況報告,并向社會公示。當年成立的企業,自下一年起開始年報。
未按時年報的企業,會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移出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公示滿5年沒有其他違法失信行為的,方可申請移出“黑名單”。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黑名單”的企業,在政府財政補貼、采購、招標等各方面都將受到限制或禁入。
“這一信用監管制度設計,對違法失信企業起到了協同監管、聯合懲戒、社會共治的良好作用,但移出‘黑名單’時間限定太長,企業一旦進入‘黑名單’銀行賬戶被凍結、各項業務受限制,5年內無法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
目前,全省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有2.4萬余戶,其中絕大多數是已經不再經營、失去聯系、無人管理的休眠企業。但根據省市場監管局調研了解,尚有10%-15%的企業處在經營狀態,或有繼續經營的意愿,只是暫時遇到困難臨時歇業。這部分企業如果沒有信用修復機制,將被迫停止市場活動,走入發展的“死胡同”。
今年以來,省市場監管局陸續接到40余戶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申請,要求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為此,省市場監管局研究出臺了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修復相關辦法,規定7類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登記機關同級市場監管部門信用監管機構現場提出信用修復申請,市場監管部門經初審、調查核實后,符合要求的可為其恢復正常信用狀態,從而在體制機制上為失信企業重新經營找到了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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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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