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 | 市場監管總局:嚴打哄抬口罩價格行為,最高可罰款200至300萬元
陳志江指出,疫情發生以來,社會各界對口罩亂漲價的反映非常強烈。據不完全統計,近期12315舉報平臺收到的舉報中約有45%是反映口罩亂漲價問題,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轉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群眾反映的價格方面問題線索,約77%是反映口罩亂漲價問題。對此,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在狠抓落實、落細、落到位上下功夫,主要有措施:
一、發公告,亮紅線。1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堅決維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的公告》,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少數經營者串通漲價、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堅決維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公告》下發以后,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迅速出擊,嚴肅查處少數發“疫情財”的違法經營者。
二、強化監管,嚴格執法。1月28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立即開展以口罩等為代表的防疫用品價格專項檢查,對違法行為露頭就打、決不姑息。截至2月7日,全國市場監管一線執法人員共出動巡查170多萬人次,口罩等防疫用品價格違法案件立案3600多件,已處罰720多件,有力制止了口罩等防疫用品價格亂象。
三、嚴厲打擊,重典治亂。市場監管總局不斷加大執法力度,連續曝光典型案例。目前,市場監管總局通過官方網站和中央電視臺已經曝光了6批36起價格違法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口罩的價格違法案例29起。北京、天津、江西、上海、河北等地市場監管部門對哄抬口罩等防疫用品價格的行為從重處罰,分別處以200-300萬元的罰款,有力地震懾了哄抬口罩價格的不法經營者。從目前的情況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雖然供給仍有缺口,但價格基本穩定。
楊紅燦介紹,疫情發生以來,市場監管總局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持續關注疫情的發展和防護用品市場秩序,圍繞打擊非法制售假冒偽劣口罩等防護產品開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及時進行部署,提出有效舉措。1月28日下發了《關于及時查處和從嚴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的通知》,強調對防疫急需的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加強執法稽查工作。要打贏這場疫情攻堅戰,我們覺得必須加強各部門的協同治理。2月2日,市場監管總局又聯合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生態環境部、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全面部署打擊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用品違法行為,要求對違法行為要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努力做到早發現、早打擊、早曝光,及時向社會公開查實的違法案件。
二、開展對口罩產品質量監督專項抽查。按照統一部署安排、統一技術標準、統一工作要求的原則,組織全國市場監管部門開展口罩產品質量監督專項抽查,確保口罩的質量要求。
三、加強對查辦案件進行指導。我們下發了《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違法行為的意見》,對于涉及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考慮到它的特殊危害性,要求從重處罰,也就是頂格處罰,對于疫情防控相關的違法案件要優先加快辦理。
四、查辦了一批案件,對制售假冒偽劣口罩等防護用品的違法行為起到了有力的震懾。我們已經出動了執法人員40多萬人次,檢查經營戶10多萬個,立案查處320多件,比如江蘇蘇州市市場監管部門與公安部門聯合對一家勞保用品廠進行突擊檢查,破獲生產銷售假冒YOSHIDA醫用口罩共計200萬只的重大違法案件。浙江義烏市市場監管局于大年初一深夜查獲“三無”口罩15.58萬只,6名當事人被刑事拘留。
下一步,我們將重點嚴厲打擊6類違法行為:
一、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的行為。
二、未按規定取得許可和備案擅自生產銷售的行為。
三、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以及過期失效產品的行為。
四、以普通、工業用等非醫用口罩冒充醫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為。
五、生產銷售無生產日期、廠名廠址、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等“三無”產品以及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行為。
六、商標侵權、商業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和虛假廣告的行為。
我們市場監管部門在查辦案件中發現涉嫌犯罪的,也要及時向公安部門移送,追究違法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國家藥監局器械注冊司稽查專員江德元補充,這次疫情發生以后,為應對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疫情,國家藥品監管局要求各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在加強質量監管的同時積極啟動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的程序對所有疫情防控所急需的醫療器械開展應急審批。
截至到2月7日下午4點,相關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已經按照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的程序批準醫療器械注冊申請88個,這其中包括一次性防護服15個,醫用防護口罩4個,醫用外科口罩17個,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20個,還有一些其他的相關醫療器械。加上之前既往審批的醫療器械,截至到目前全國共有批準的注冊證,一次性醫用防護服57個、醫用防護口罩63個、醫用外科口罩171個、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等364個。應急審批在保證產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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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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