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醉駕、超員、強行駛入二環高架 成都這些駕駛員面臨重罰
為了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我市交管部門啟動了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昨天,記者從交管部門獲悉了一批具有警示性的案例,包括二次醉駕、超員、強行駛入二環高架等。民警提醒,交管部門正在進行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對于各類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堅決打擊一起,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男子醉駕被拘役完才20多天 又二次醉駕被擋獲
今年3月,第一次醉駕被查,被判處拘役1個月,11月6日才從看守所出來,11月28日,竟然又第二次醉駕被擋獲,這樣的事就發生在莫某身上。記者從交警二分局獲悉,莫某將面臨1到6個月的拘役,因為二次醉駕,還會有加重情節。
據二分局四大隊民警劉恒介紹,民警在北站東二路將莫某擋獲,疑似酒后駕駛機動車。經過現場酒精呼氣測試,他血液的酒精含量為188.2毫克/100毫升,已經達到了醉駕標準。經過醫院抽取血樣,血液酒精含量為185.1毫克/100毫升,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我們進一步調查發現,在今年3月,莫某因為醉駕被查,這已經是他第二次醉駕了。”劉恒說。
嚴重超員每人收3元車費 面包車駕駛員面臨拘役
李某因為超員被民警擋獲,核載7人的面包車實載14人,超員百分之百,且每人還收了3元的路費,具有盈利目的。記者從交警六分局獲悉,李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拘役并處罰金。
11月28日上午,李某駕駛的面包車被民警擋獲。核載7人的面包車上連同司機總共有14人,超員達100%。車上的乘客每人都交了3元錢的車費乘車。嚴重超員、涉嫌非法營運,民警立即將面包車司機李某帶回分局接受調查。
據市交管局事故預防處理處重案偵查大隊民警王崗介紹,李某的違法行為已涉嫌犯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從事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一旦定罪,將面臨拘役和罰金處罰。
大巴車貨車強行駛入二環高架 兩位駕駛員面臨拘留
兩位駕駛員因故意損毀交通安全設施,強行駛入二環高架,面臨罰款1100元、扣3分、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大巴車駕駛員馮某某駕駛車輛沿清江中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成都市成溫邛高架快速路西單商場上行匝道處時,明知該高架路禁止大型普通客車通行且存在限高架的情況下,為圖方便,仍然駛入高架路段,造成匝道入口處限高架損壞。駕駛員李某某駕駛川L950××重型半掛牽引車由萬年場方向沿著二環路向龍舟路行駛,行駛至二環路東四段二環路高架上行匝道時,李某某在明知二環路高架道路禁止大貨車行駛進入匝道,不顧所駕駛車輛高度超高,將限高3米的限高架撞開損壞后駛上二環路高架路。
本報記者 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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