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私家車運危險貨物被罰6萬 拒不繳納被凍結資產
用私家車運貨或載客等非法營運行為被行政處罰后,一些被處罰對象拒不繳納罰款,是不是就可以逍遙法外了呢?隨著“行政強制執行”在成都市交通運輸領域的不斷推進,“老賴”將無處遁形。成都市交通運輸局每年查處近千件非法營運案,但由于各種原因,部分行政相對人不及時履行處罰決定。為維護行政處罰決定的嚴肅性,該局圍繞現行的法律法規多次展開專題研究。
自2018年起,成都市交通運輸局積極對接高新法院,共同探索強制執行新途徑。“高新法院在司法資源緊張的情況下,依然抽調精干力量”,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針對被執行人故意躲避、轉移隱匿財產等行為,執行法官主動作為,通過多種措施查找被執行人,并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全面控制,全力保障行政處罰決定執行到位,讓拒不執行處罰決定的“老賴們”無處遁形、主動繳款。近一年來,成都市交通運輸局已向高新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24件,涉及金額127萬,凍結存款5.2萬,房產數處;另有41個案件正向高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中,涉及金額300余萬。
在向高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同時,成都市交通運輸局對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當事人,依法采取了拍賣、變賣、報廢扣押車輛等措施。目前,已強制報廢處置扣押車輛607臺,其中,仿冒出租汽車475臺、私家車輛132臺,所得價款全部折抵罰款上繳國庫。今后,成都市交通運輸局將繼續協同高新法院等職能部門,對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當事人依法開展強制執行,切實解決行政處罰“執行難”。
案例1:
資產凍結買不了房 罰款加罰款交了12萬元
2017年11月,張某因使用私家車輛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被成都市交通運輸局查獲,處罰款6萬元,但張某始終以各種理由推脫,拒不繳納罰款。2019年4月,成都市交通運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52條規定,就張某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向屬地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法院裁定,凍結了張某所有銀行賬戶和資產。
2019年8月,張某發現自己的銀行賬戶和資產被凍結,無法購買房屋,不得不繳納了6萬元罰款,以及因到期不繳納罰款而加處的6萬元罰款,共計12萬元。
案例2:
罰款3萬元不交 限制乘飛機高鐵 還影響子女
2017年10月,尚某因使用私家車從事非法營運,被執法人員查獲,處罰款3萬元,但尚某一直未繳納罰款。成都市交通運輸局向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尚某罰款3萬元,以及因到期不繳納罰款而加處的罰款3萬元,共計6萬元。
經法院裁定,凍結了尚某所有銀行賬戶和房產等資產,同時將尚某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名單”,限制其乘坐飛機、高鐵、動車、輪船等交通工具,不僅自己不能出國、不能住五星級酒店,子女就讀私立學校、考取公務員、參軍、入黨等也會受到嚴重影響。
案例3:
開“克隆”出租不交罰款 罰款翻倍 凍結資產 限制高消費
2018年12月,鄭某因使用川ATR735仿冒客運出租汽車從事營運,被執法人員查獲。成都市交通運輸局依法沒收該仿冒出租汽車予以報廢處置,并處以5萬元罰款;隨后將鄭某偽造證件和車牌等其他違法行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由于鄭某一直未繳納5萬元罰款,成都市交通運輸局于2019年8月向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鄭某罰款5萬元,以及因到期不繳納罰款而加處的罰款5萬元,共計10萬元。經法院裁定,凍結鄭某所有銀行賬戶和房產等資產,同時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名單”。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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