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上裝個“升降裝置” 一個車位變兩個了 違規嗎?
近日,家住朝陽名宅小區的業主王女士稱,緊鄰著她購買的258號車位的業主馮先生自己加裝了升降雙層車位,一個車位停兩輛車,造成她的車位停車打擠,很不方便。王女士很疑惑,究竟安裝該機動車機械雙層停車位是否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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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抗議:
安裝電動雙層車位 我旁邊的車位“一變二”了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了朝陽名宅小區。王女士告訴記者,2015年,停車位258號業主在物業的支持和許可下,未征詢相鄰業主意見,也未告知全體業主,擅自安裝了雙層自動車位。王女士回憶,當時她并沒在家,到外地去了。“三個月之后我才曉得,曉得了以后,一直有跟他們提出來。”
王女士還透露,她是業委會成員,但投訴到物業,也沒結果。“物管不處理,說這是人家私人產權內的,一直拖延著。”幾年過去了,這個事情一直沒解決,王女士表示,“直到去年10月,物業才出具整改通知書。物業也到社區反映過這個問題,社區過來看了下,就沒有后文了。”
據了解,王女士的車位是259號,旁邊的258號車位已經改造成電動雙層車位,裝了停車升降裝置,按下開關后,車輛就可以上升下降,一個車位變兩個。王女士表示,業主自主安裝的停車位,影響到她的出行。
因為加裝了雙層停車位裝置,相鄰車位的空間位置很局促。她向記者表示了擔憂,地下停車場是允許相互地面空間借位的,現在停車很容易撞到后面的升降車位的架子,造成垮塌。“雙層停車位垮塌,會造成人和車的損傷。”王女士告訴記者,這個車位一直都是出租的,但旁邊車外加裝升降裝置后,因為進出不方便,有安全隱患,“因為這個原因租戶不想租了”。
王女士抱怨,她的車位另一邊的租戶也受到了影響,自從安裝了升降車位后,中間的車停車必須往右靠,對另一邊的車主開車門有影響,“因為這邊安裝了以后很不方便,停過去一點,另一邊的車子就出不來”。
除了停車不方便,王女士最擔心的還是安全問題,她表示,停車位258號業主擅自破壞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消防通風設備(鋸斷通風管),還不規范私自亂搭電線線路,“停車位上搭了電的,電線不是當時樓盤規劃內的電源,是私自牽搭的線,容易引起火災”。王女士明確表示,希望盡快修復小區地下停車場的通風系統,排除消防安全隱患。
王女士向記者表達了訴求,想知道安裝該機動車機械雙層停車位是否違規?“若違規,將這個存在安全隱患的車位恢復原樣。若不違規,請拿出相關部門的許可證,我們小區其他業主就都可以效仿安裝雙層停車位,以解決業主們的停車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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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車位車主:
物業經理協助安裝
安裝費用3.5萬
記者在物業中心見到了馮先生,他表示,停車升降裝置是2015年安裝的,當時家里有兩輛車,一個停車位停不下。當時的升降車位是物業的楊經理協助安裝的,“物業還是多關心的”。
馮先生透露,當時他找過楊經理,反映車位上面通風設備爛了,“斷了掉下來砸到我的車子,你們還是要給我賠點錢哦。” 馮先生說,物業比較好,幫助他解決車子停不下的問題,“當時開會研判了,同意安裝升降車位”。但是馮先生的車位安不下,就把上面的通風管鋸了,“我們不敢鋸,叫工人師傅鋸了,鋸了以后工人師傅說安得起。”馮先生說,安裝總共花了3.5萬。
馮先生表示,楊經理2017年下半年調走了。“王女士從來沒有找過楊經理說過這個事情,楊經理一走,開始找李經理了。”對于王女士提出的不合理不方便,馮先生表示,因為車位很擠,“不是我安裝后很擠,不安裝每一個車位也很擠。”
而針對破壞消防設施,馮先生回應,消防設施有關部門都來看過,“底下的通風已經毀了,全部爛了,物管部門說他們來恢復。”
針對王女士的訴求,馮先生認為,車位是私人產權,“產權內搭建車位不違法”。他還表示,“如果相關職能部門認定違規了,會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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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
在自己的產權內安裝的合法合規
雙方的業主都因為升降車位受到了影響,物業怎么處理這件事情呢?據小區物業安全部一位姓商的主管介紹,2018年7月和2019年3月分別接到王女士的投訴,雙層升降車位影響她出行。商主管表示,安裝升降車位對王女士沒什么影響,“社區、街道的部門都來看過,說沒得問題。”商主管認為,業主在自己的產權范圍內安裝的,合法合規。“在產權范圍內安裝,而且沒有超出線,并不影響”。商主管表示,他們能做的就是為業主搭建溝通的橋梁,讓他們自己去協商解決。
在自己的車位上安裝升降裝置,是否合法合規?
相關部門:是否違規沒有界定
昨日下午,記者陪同王女士走訪了相關部門。
對于這種業主在自家車位上安裝升降停車架的情況,錦江區蓮新街道九眼橋社區物管科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安裝升降車位是否違規沒有界定。“小區以內公產屬于物業管理,私產屬于業主本人”。錦江區蓮新街道九眼橋社區黨委書記褚火德同樣表示,沒有辦法界定。
針對王女士的疑惑,錦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建管科工作人員表示,“單從設備上來說不好界定它是否違規,它并不是建筑。”他認為,從現有的相關規定來說,無法定義它是否違規,“沒有東西說這個東西行,也沒有東西說這個東西不行,沒有明確的定義。”他認為,是否違規應由城管執法部門判定。“規劃沒有批準的東西,由城管來認定是不是違法建設。”他表示,車位加裝升降裝置屬于新生事物,需要出臺相關的政策。“這是個共性問題,這幾年有很多起。”
針對安裝該機動車機械雙層停車位是否違規,錦江區城市管理局執法科工作人員表示,“這個不是城管在管。”隨后,他帶著王女士來到了區治違辦,工作人員表示,“加裝升降車位屬于擅自加裝器械,不是違法建設。”工作人員建議王女士去消防和安檢部門,“應該屬于消防和安檢部門在管”。
記者從錦江消防部門了解到,針對該業主個人安裝停車升降裝置的行為是否違法,消防部門暫無法做出判定,不過如果該業主在安裝該裝置時存在堵塞消防通道或其涉及到電氣線路的消防隱患等情況,在接到相應消防投訴后,可以去往現場對隱患進行核查。
錦江區應急管理局則表示,他們的職責是強調生產安全,對于安裝使用是個人行為,是否違法他們無法判定。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李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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