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想變女性購買變性藥 普通保健品要價17萬元
本報訊(記者孫思婭)男子小強(化名)花巨資買來能幫助他變性的保健品,最終卻發現只是價格非常低廉的普通保健品,對方加價20倍賣給了他。昨天記者獲悉,詐騙小強的袁煥香和王小芳近日被市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和5年。
據法院認定,2007年11月至2008年6月,28歲的女子袁煥香29歲的女子王小芳,以朗潤貿易有限公司的名義虛構產品功效,謊稱能幫助人小強變性為由,以推銷保健品或支付費用為名先后騙取其17萬余元。
袁煥香說,2007年5月左右,她在一家電視購物公司打工,聯系上了一位想購買豐胸產品的上海客戶小強,并留下了聯系方式。在交流過程中,袁煥香得知小強想通過豐胸變成女人。此后,袁煥香離開了那家電視購物公司,并和他人合作開了朗潤公司,負責該公司的經營管理,王小芳則應聘成為公司普通職員。
2007年8月底,小強打來電話,稱之前購買的產品沒有效果。袁煥香讓王小芳冒充中醫醫院的院長,賣保健品給小強。于是,王小芳對小強謊稱自己是教授,并告訴小強,購買他們的保健品可以讓皮膚變白、身材變好,而且還能夠變性。此外,王小芳還承諾可以幫助小強去泰國變性。
袁煥香說,他們就是利用小強想變性的心理騙錢,實際上他們賣給小強的只是普通的保健品,大部分都是從十里河保健品批發市場進的,進貨后再加上幾十元至幾百元賣出。
此事案發,并非是小強發現自己上當,而是朗潤公司一名員工李某向他吐露了實情。2008年3月,李某應聘到朗潤做話務員。待了一個月后,李某聽說公司騙了小強近20萬的錢財。“我實在看不過去,就打電話將實情告訴了小強”,李某說,他告訴小強,公司賣給他的藥成本不到50元,而賣價卻是1000元。于是,2009年11月,小強向警方報案。
法院認為,袁煥香、王小芳已經構成詐騙罪,判處袁煥香有期徒刑6年,王小芳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