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用品店女老板獲判 因店中性保健品出問題
劇透:可能您聽說過“毒豆芽”、“毒面筋”、“毒奶粉”,但您可能未必聽說過“有毒性保健品”。最近,我院就辦理了一起性保健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案件。東麗一商販,在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售賣種類繁多的性保健品,并且管理部門在其販賣的性保健品抽檢發現具有“西地那非”。日前,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一審判決,該商販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此案也是今年全市首例銷售性保健品中添加有毒、有害食品案。
本市女子孫某在東麗區開了一家用品商店,出售多種性保健品。2017年5月,她在無《藥品經營許可》情況下,引進了一批性保健品,其中包括“偉哥”、“增大丸”、“”等。
2017年9月,孫某在收到東麗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下達的告知書后繼續非法經營。9月25日,管理部門再次對孫某的商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測,其出售的保健品中含有非法添加物質西地那非。
不久后,我院偵查監督部門在對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中案件進行梳理期間,發現孫某這一行為已涉嫌刑事犯罪,行政執法部門移送機關立案,并對案件進行全程。
“‘’進了5盒,一盒10粒,進價一盒30元,賣5元1粒,還剩2盒……”到案后,孫某承認自己一直沒有申領藥品經營許可證,售賣的性保健品種類繁多,目的就是為了掙錢。
公訴部門承辦檢察官認為,被告人孫某的行為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有認罰的量刑情節,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適用緩刑,并處罰金,適用速裁程序審理。
日前,天津市東麗區全部采納我院量刑,對被告人孫某作出一審判決。
《刑法》之一百四十四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過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處罰。
西地那非作為一種處方藥,添加到食品或保健食品中屬違法行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我國從未批準注冊過具有“改善男性性功能”的保健食品。凡已批準注冊的保健食品宣傳“改善男性性功能”均屬虛假宣傳。在我國既往注冊的保健食品“抗疲勞”和“緩解體力疲勞”功能主要針對體力負荷引起的身體疲勞設置,與壯陽和性保健功能無關。
“西地那非”名為“萬艾可”(“偉哥”主要成分),1998年3月被美國食品藥品監管局(FDA)批準用于治療男性勃起功能障礙(ED)。
“西地那非”作為一種處方藥,在脫離醫生指導的情況下使用西地那非,會對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而保健品中添加“西地那非”,副作用不少,嚴重可能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