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場丨小伙救親戚家13歲墜河女孩不幸身亡 有關部門已申報見義勇為
2月13日,河南許昌鄢陵,和妻子一起回娘家的張雷午飯后在河道內看到13歲的女孩曉月(化名)落水,并無水性的他跳河救人,女孩獲救,37歲的張雷不幸身亡。2月22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在采訪中獲悉,被救者為張雷妻子的娘家侄女,有關部門已開始為救人者申請見義勇為的榮譽稱號。
事件丨大年初二攜妻回娘家 男子救人不幸身亡
“我丈夫老家是河南安陽的,我家在許昌,大年初二一起回娘家看望老人……”2月22日,張雷的妻子趙君輝女士接受北青-北京頭條記者采訪時,仍沉浸在悲傷之中。
趙女士說,吃過午飯之后,因為孩子吵鬧,丈夫張雷就帶著孩子出去轉悠一下,沒想到下午3點半左右接到了丈夫跳河救人出事的消息。她和丈夫是新疆石河子大學的同學,后來到北京工作,已經貸款在北京買房置業,沒想到出現了這個意外。
據當地媒體報道,事發的鄢陵彭店鎮李寨村有一條引黃干渠,水面寬度有20多米,平時水多時深約3米。村外河邊傳來呼救聲,張雷趕到時,看到一女孩在河水中掙扎,他來不及脫掉衣服,立即跳河救人。
“河堤經過水泥澆筑,坡陡堤滑,張雷不會水,爬不上來。”趙女士的叔叔趙根生告訴記者,河中的女孩被岸邊的其他村民使用樹枝拉拽出來,而跳河救人的張雷則消失在水中。于是,聞聲趕來的其他人跳進河里撈人。
找到張雷后,大家用繩子等工具將人救出,“立即進行緊急搶救,也有人撥打了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但是生命已經無法挽回。”
追訪丨女孩和救人者系親戚 事發當天前往探親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被救女孩曉月今年13歲,是趙女士的娘家侄女。幾年前,曉月的父親去世,母親代女士帶著兩個女兒改嫁。大年初二,曉月和妹妹回到奶奶家探親,出門玩耍期間,不小心滑進河中,于是發生后面一幕。
“張雷救人的這個行為確實是見義勇為。”彭店鎮李寨村村支書李先生告訴記者,李寨村有一兩千名村民,他對救人者和被救者之間的關系不是特別清楚,村干部接到消息后,趕往出事的河堤附近,“我到達的時候,張雷已經被打撈出來,正在搶救。”
2月22日,記者電話聯系到被救女孩曉月的母親代女士,她表示,自己多年前嫁到趙家,后來曉月父親去世,一個女人帶著倆孩子生活舉步維艱,她無奈之下帶著孩子改嫁。救人者張雷其實是曉月的姑父。
“孩子想念姑姑和奶奶,我就把她們送到村頭,然后去其他地方走親戚。”代女士說,兩個女兒下午兩點左右剛剛到達目的地不久,下午3點多就聽說出事的消息,“我覺得天都塌了,絕對沒有想到會出這么大的事,迅速趕過去,將女兒接回來,她嚇壞了。”
代女士認為,“曉月她姑父確實是個好人,自己不會游泳,還能跳入河中救人。無論是不是親屬,張雷的精神是非常難得的。”
村民趙根生證實了代女士的說法,“救人者張雷是女孩的姑父,對他這個舍己救人不會有什么影響吧?”趙根生說,不能以親疏遠近來衡量這一事件的見義勇為性質。
說法丨親屬關系非法定救助義務 不影響“見義勇為”認定
事發的李寨村村支書李先生表示,有關部門已經開始對張雷的舍命救人事件進行見義勇為申報。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注意到,關于存在親戚關系的救助,能不能被認定為見義勇為,曾有過相關爭論。2010年11月10日,廣東湛江市民陳杰葵與表姐逛街時,表姐被搶劫,陳杰葵沖上去與歹徒搏斗,結果被捅身亡。這一事件能不能被認定見義勇為,曾經引發爭論。不過,當年12月6日,陳杰葵的行為獲得有關部門認定。
北京驊之韜律師事務所金劍南律師認為:張雷的行為能否被認定為見義勇為,主要看他的救人行為是否屬于法定職責、法定義務或者約定義務。
《河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非因法定職責、法定義務或者約定義務,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挺身而出,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救人、搶險、救災的合法行為”。第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一)制止正在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二)制止正在實施侵害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的;(三)主動抓獲或者協助有關國家機關追捕犯罪嫌疑人、罪犯,并做出重要貢獻的;(四)在救人、搶險、救災活動中表現突出的;(五)其他應當確認為見義勇為的”。
依據上述條例規定及報道內容來看,張雷是在帶自己家孩子玩的時候,偶遇女孩溺水,雖然本案的被救助人與施救人之間存在親屬關系,但是他們之間的親屬關系,不會必然存在救助的法定義務或者約定義務。所以,張雷的行為應當被認定為見義勇為。
此外,金律師還認為:見義勇為的立法本意是為了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保障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因此,只要是在他人遇到危險或者利益受損需要幫助時施以援手,就值得社會倡導和贊賞。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振杰
責任編輯:朱佳琪(EN042)
- 標簽:合山市人民醫院
- 編輯:王麗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