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付通再次被罰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近日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第三方支付公司財付通因違規被處警告,并被罰149萬元。這也是財付通第二次收到公開罰單。
罰單信息顯示,財付通被罰的原因是“違反支付結算管理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制度”,作出行政處罰的決定日期是8月30日。業內人士表示,今年以來央行對第三方支付行業實行嚴格監管,并開出了多張罰單,但因為“違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制度”被罰的并不多見。
記者查閱發現,此前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嚴格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曾被央行處以3萬元罰款。此外,國家外匯管理局2018年2月亦對財付通做出過處罰。根據處罰信息,財付通因未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異常風險報告等資料、為非居民辦理跨境外匯支付業務未做備案,被處以罰款60萬元。
對此,財付通回應稱,財付通在收到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反饋的問題后,第一時間啟動自查,制定并落實逐項改進計劃,目前大部分事項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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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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