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三中院發(fā)布涉食品安全案件審判白皮書
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黃曉宇 記者 劉浩)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該院涉食品安全案件審判白皮書和典型案例。白皮書反映,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表現多樣,第三方網購平臺監(jiān)管責任落實不嚴,上海將嚴厲打擊此類案件,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據了解,為了適應對食品安全實行“最嚴”保護的要求,上海法院對涉食品安全案件實行集中管轄。上海市三中院管轄全市重大危害食品安全一審刑事案件,以及由全市基層法院審理的相關刑事案件的二審案件。上海鐵路運輸法院管轄發(fā)生在閔行、徐匯、黃浦、楊浦區(qū)的一審涉食品安全民事案件。上海市三中院管轄發(fā)生在本市的重大涉食品安全民事案件及經上鐵法院審理后的二審案件。
白皮書顯示,2017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上海市三中院和上海各基層法院共審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66件,其中一審案件59件、二審案件7件。上海市三中院和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共審理涉食品安全民事案件1169件,其中一審案件1060件、二審案件109件。
涉案食品種類繁多,涉及日常生活消費各個方面,包括酒、奶粉、牛肉、狗肉、豆瓣醬、調味品、茶葉、巧克力等,還有人參、靈芝、魚肝油等保健食品;網購食品安全糾紛多發(fā),相關案件占全部涉食品安全民事案件數的64.4%;五成以上案件涉及進口食品問題,以代購等名義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食品現象較為普遍。
白皮書指出,涉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行為主要有:將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重新加工并銷售、銷售來自疫區(qū)的食品、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超許可范圍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品原料、以代購名義大量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食品、食品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白皮書同時針對食品生產經營領域和監(jiān)管領域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改進建議,建議進一步完善綜合監(jiān)管體系、提升智慧監(jiān)管水平、加強執(zhí)法辦案機關的監(jiān)督配合、加強食品安全網絡監(jiān)管、做好食品安全宣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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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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