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定利率超3.5%的年金險買不到了?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2日訊(記者 李晨陽)近日,保險圈的小伙伴們都在討論,按照新規,以后是不是買不到預定利率超3.5%的年金保險了呢?事實究竟如何?生財君這就來給大家解釋一下。
前幾天銀保監會印發了《關于完善人身保險業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形成機制及調整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調整部分險種的評估利率水平。對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簽發的普通型養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長期年金,將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上限由年復利4.025%和預定利率的小者調整為年復利3.5%和預定利率的小者,其他險種的評估利率要求維持不變。
也就是說,今后保險公司開發設計的普通型養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長期年金一旦預定利率超過3.5%,就需要經過監管審批,不超3.5%的話,只需備案即可,此前備案與審批的分界線是4.025%。其實,普通型養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長期年金一直是“開門紅”期間險企主推的產品類型之一。過去,為了搶占市場規模,不少險企都推出了預定利率達到4.025%產品。所謂“開門紅”是指保險公司在每年一季度重點銷售某些保險產品的傳統。
不過,從2019年“開門紅”來看,很多險企已經開始淡化了“開門紅”的概念,主動調整產品結構,聚焦高價值產品經營?梢灶A計,這次《通知》發布以后,保險公司會進一步擴大發展健康、身故等風險保障類產品,聚焦長期保障型業務,追求新單價值全年均衡增長。
事實上,隨著居民保險意識和保險需求升級,以前只在風險發生時為客戶提供財務補償和風險保障的產品模式漸漸不能滿足市場需求了。消費者希望保險產品能夠深度介入自己日常生活,為客戶提供疾病預防、健康管理、養老服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服務,幫助保險消費者主動管理風險,改變風險發生概率。
因此,相比保險產品的收益率,消費者將會更加看重產品的保障范圍和服務水平。值得注意的是,隨著保險業新一輪擴大開放,將有利于國內保險業學習借鑒國際先進理念,特別是外資機構在健康、養老等專業領域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促進國內保險產品服務提升和專業人才培養,高效滿足不斷升級的市場需求。
需要提醒的是,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一定要記得保險以保障為主,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要根據自身保險保障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來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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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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