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診斷三部曲
糖尿病診斷應該包括三方面內容:第一,是否有糖尿病;第二,是哪種類型糖尿病;第三,有無糖尿病并發癥。
第一步:診斷是否有糖尿病
1999年WHO(世界衛生組織)公布了糖尿病診斷新標準,得到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分會的認同,并在中國正式執行。
有糖尿病癥狀(如多尿、多食、多飲、消瘦),且符合以下三條之一者可以診斷為糖尿病:
- 隨機(一天中任意時間)血漿血糖≥11.1mmol/L;
- 空腹血漿血糖≥7.0mmol/L;
-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兩小時血漿血糖≥11.1mmol/L。
診斷說明:
- 無癥狀者診斷為糖尿病應有兩次血糖測定結果達到以上標準。
- 在急性感染、外傷、手術或其他應激情況下,雖測出明顯高血糖,亦不能立即診斷為糖尿病,需在應激情況結束后重新檢測。
- 理想情況均應進行OGTT試驗,如果因某種原因不適于進行OGTT,或兒童糖尿病癥狀重、血糖高、尿糖陽性、尿酮體陽性,可不進行OGTT試驗。
第二步:糖尿病的分型
01
1型糖尿病
胰島β細胞破壞導致胰島素絕對缺乏,一般18歲前起病,多為消瘦,發病較急,糖尿病癥狀明顯,需要胰島素治療才能控制病情。患者常出現酮癥,尿酮體陽性,血胰島素、C肽水平低,甚至測不出,體內胰島β細胞抗體常持續陽性。
02
成人隱匿性自身免疫性糖尿病
屬于1型糖尿病的亞型,其特點為:成人起病,病情進展緩慢,早期可不依賴胰島素,發病時多不肥胖,血胰島素、C肽水平可偏低,體內胰島β細胞抗體常持續陽性,具有1型糖尿病的易感基因。
03
2型糖尿病
胰島素抵抗為主伴胰島素分泌不足,或胰島素分泌不足為主伴或不伴胰島素抵抗。約占所有糖尿病患者的95%以上,其病因現認為由多基因遺傳和環境因素(主要為運動不足和熱量攝入過剩)共同促發,種族、家族史、不良生活方式、肥胖(尤其是腹型肥胖)、血脂異常、老年和糖耐量異常是其危險因素,對上述人群應加強血糖監測,必要時早期干預。
04
其他特殊類型糖尿病
包括一系列病因比較明確或繼發性的糖尿病,由基因缺陷、其他內分泌疾病、藥物及化學品、手術、感染等引起。
05
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間發生或首次發現的糖尿病。篩查時間一般選擇在妊娠24~28周之間。對妊娠糖尿病患者應在產后6周或更長一段時間重新進行糖耐量試驗,大部分患者血糖可恢復正常,但其在若干時間后發生糖尿病的機率可明顯增加。
第三步:診斷有無并發癥
- 糖尿病急性并發癥 主要包括糖尿病酮癥酸中毒、糖尿病高滲性昏迷、乳酸性酸中毒、低血糖昏迷。
- 糖尿病慢性并發癥 包括大血管病變(如冠心病,高血壓等)、糖尿病腎病、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糖尿病神經病變、糖尿病足等。
作者:向紅丁 李景仁
- 標簽:臺灣軍事論壇
-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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