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北京一確診病例隱瞞行程,拒不配合流調,全家7人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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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下午,北京市召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207場新聞發布會,通報疫情相關情況。會上,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龐星火通報:1月10日0時至24時,北京市新增1例本地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4例無癥狀感染者。
確診病例如下:
確診病例:某女,49歲,現住順義區趙全營鎮聯莊村,為昨日通報確診病例之妻,居家經營小飯桌。自述2020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出現頭痛癥狀。2021年1月9日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由120負壓救護車轉至地壇醫院。綜合流行病學史、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測和影像學檢查等結果,1月10日診斷為確診病例,臨床分型為普通型。
無癥狀感染者1:某男,62歲,現住順義區趙全營鎮聯莊村,綠化工人,為確診病例之舅父。1月9日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由120負壓救護車轉至地壇醫院。綜合流行病學史、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測和影像學檢查等結果,1月10日診斷為無癥狀感染者。
無癥狀感染者2:某女,23歲,現住順義區趙全營鎮聯莊村,為確診病例之兒媳,居家經營小飯桌。1月9日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由120負壓救護車轉至地壇醫院。綜合流行病學史、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測和影像學檢查等結果,1月10日診斷為無癥狀感染者。
無癥狀感染者3:某男,3歲,現住順義區趙全營鎮聯莊村,為確診病例之孫。1月9日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由120負壓救護車轉至地壇醫院。綜合流行病學史、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測和影像學檢查等結果,1月10日診斷為無癥狀感染者。
無癥狀感染者4:某女,1歲,現住順義區趙全營鎮聯莊村,為確診病例之孫女。1月9日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由120負壓救護車轉至地壇醫院。綜合流行病學史、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測和影像學檢查等結果,1月10日診斷為無癥狀感染者。
1月9日和1月10日,北京共報告2例確診病例和5例無癥狀感染者, 均來自同一家庭,屬于一起家庭聚集性疫情。初步判斷該聚集性疫情 密切接觸者432人,已對其居住等場所進行消毒,按要求落實管控措施。
經新冠病毒全基因測序,初步判斷該起疫情確診病例與順義局部聚集性疫情病毒高度同源,為同一傳播鏈可能性較大,與河北省石家莊市、邢臺市聚集性疫情不存在明顯的關聯性。
1月9日確診病例隱瞞行程,拒不配合流調,否認相關部門協查、核實的軌跡行程,對疫情防控造成極為不利影響。相關部門對于未依法履行責任,隱瞞、謊報信息等行為,將依法追究單位和個人有關責任。
隱瞞疫情,故意傳播,最高可判死刑
在舉國上下共抗疫情之際,有一些人卻隱瞞接觸史,不但耽誤自身病情確診和治療,還致使不知情的接觸者成為無辜受害者,給社會造成了巨大危害。這些人可能沒意識到,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這是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法律后果非常嚴重。 隱瞞疫情、故意傳播,最高可判死刑!
每個新增病例的背后都是公眾擔憂的目光,每個人都是防控疫情責任鏈上的重要一環,當疫情發生時,依法依規,怎樣做才是正確姿勢?疫情發生時, 應當如何配合國家管理?
《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五十七條規定:
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公民應當服從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所屬單位的指揮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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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簽:微波爐的輻射
-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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