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楊某某暴力傷醫案二審開庭 將擇期宣判
9月17日上午9時50分,隨著一聲莊嚴的法槌聲響起,備受公眾關注的“楊某某暴力傷醫”上訴一案在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該案由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一級高級法官唐斌承辦并擔任審判長。甘肅省人民檢察院依法指派檢察員出庭履行職務。楊某某及其辯護律師、被害方的訴訟代理人出庭參加訴訟。被告人、被害人親屬及社會各界50余人旁聽了庭審。
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楊某某于2016年12月15日在甘肅省人民醫院肛腸科接受直腸癌根治手術,術后陸續出現腹壁切口疝、腸粘連等并發癥,楊某某主觀認為前述病癥系第二手術醫生馮某某故意加害導致,蓄謀報復泄憤。2019年10月22日10時許,楊某某持事先準備的匕首、電警棍、催淚噴霧器等兇器,在甘肅省人民醫院門診樓三樓C區肛腸科第七診室內,向正在坐診的被害人馮某某胸、腹等部位連續捅刺二十余刀,致馮某某肺臟、心臟、肝臟、腸管被刺破失血性休克死亡。據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楊某某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開庭前,審判長唐斌詳細審閱了全部卷宗,撰寫了閱卷筆錄,提訊了被告人,與合議庭其他成員研究制定了庭審方案和庭審提綱、歸納了庭審重點,并兩次召開預備庭,確定了合議庭成員分工和庭審預案,就案件涉及的醫學、鑒定等方面的專業問題與省檢察院、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省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座談。為提高庭審質量和效率,庭前又主持召開了由檢察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參加的庭前會議,就管轄、回避、非法證據排除、提取新證據等影響庭審的程序性問題,聽取檢辯雙方意見,確保法庭集中、持續、高效審理。
庭審中,在審判長的主持下,上訴人楊某某充分發表了上訴理由、辯解意見,檢察員采取繁簡相宜的舉證方式舉證,并通知鑒定人出庭作證,后檢辯雙方圍繞一審的定罪量刑是否正確,被害人是否具有過錯等庭審焦點展開了激烈的法庭辯論,楊某某做了最后陳述。整個庭審嚴格按照“三項規程”的要求進行,審判長以嫻熟的審判技巧駕馭庭審活動,庭審層次分明、重點突出、規范嚴謹、節奏緊湊,充分體現了庭審實質化的要求,發揮了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庭審持續了近四個小時,鑒于本案案情重大,需要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故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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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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