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新冠病毒命名為SARS-CoV-2,疾病命名為COVID-19
今日,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Taxonomy of Viruses, ICTV)宣布,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的正式分類名為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SARS-CoV-2)。而世界衛生組織(WHO)同日宣布,由這一病毒導致的疾病的正式名稱為COVID-19。
北京時間2月11日晚,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的冠狀病毒研究小組(CSG)在醫學類預印本發布平臺 medRxiv 發表最新關于新型冠狀病毒命名的論文,正式將新冠病毒從“2019-CoV“,正式命名為”SARS-CoV-2"(預印本是尚未經過同行審閱或發表在科學期刊上的論文版本)。
這一命名與 SARS-CoV 有點相似,反映了 2019 新冠病毒與導致 2002-2003 年 SARS 疫情爆發的冠狀病毒之間的遺傳與相似性。
在該篇論文發布前兩個小時,世界衛生組織(WHO)也將“新冠肺炎”疾病重新命名,總干事譚德塞在日內瓦的全球研究與創新論壇上宣布,將新型冠狀病毒所致的疾病,也就是新冠肺炎疾病,正式命名為“COVID-19”。譚德賽解釋稱,“Co”代表“冠狀”,“Vi”為“病毒”,“D”為“疾病”,而 19 代表為這一疾病最初的病例是在 2019 年發生的。
世界衛生組織 譚德塞總干事表示,這一名稱有助于防止其它不準確或者污名化名稱的使用。 這一名稱可以反映疾病的致病原因,同時可以涵蓋疾病的不同臨床癥狀,因為COVID-19患者表現出臨床癥狀不只是肺炎,還可能包括胃腸道等其它癥狀。而且由于冠狀病毒包含多種不同的類型,未來可能有新型的冠狀病毒出現。使用疾病出現的年份可以幫助區分在不同時間出現的新型冠狀病毒導致的疾病。同時還將有助于整理和比較與COVID-19相關的數據和科學文獻。
如無意外的話,根據 WHO 和 CSG 對中東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MERS-CoV) 的命名時間規則,這次的新名稱是永久性的正式名稱,此后將使用新的名字,來引導大眾對于疾病信息的傳播,并遏制住該流行病的蔓延態勢。所以,這兩個名字是十分重要的。
- 新冠病毒與SARS之間的區別與聯系
這一次新的命名,盡管在論文當中,CSG 表示新冠病毒與 SARS 病毒并不相同,種型不一致,但兩者也都是十分相近的病毒類型,存在一定聯系的。 但是,由于新型冠狀病毒傳播路徑一直無法完全確定,讓兩者在其他部分存在未知,也是這次命名上的一個挑戰。
新冠病毒的臨床特征包括以發熱、乏力、干咳為主,少數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瀉等癥狀,潛伏期一般是 1-14 天之間,在潛伏期之間就會傳染且發病,潛伏期內無癥狀也會有傳染發病危險,傳播形式主要包括飛沫直接傳播、接觸傳播等。根據鐘南山所領銜的論文當中表明,新冠肺炎發熱并不明顯,胃部殘留病毒,糞口、氣溶膠傳播尚不明確。
而 SARS 的臨床特質主要以持續性高熱為主,可伴有畏寒、肌肉酸痛、關節酸痛、頭痛、乏力。部分病人出現腹瀉、惡心、嘔吐等消化道癥狀。SARS的潛伏期通常限于2周之內,一般約2~10天,潛伏期無癥狀不發病,只要有了癥狀就會大范圍傳染。傳播途徑包括飛沫、接觸、氣溶膠和糞口傳播,血液傳播等尚不明確。
一般來說,SARS 臨床上是“起病急”,而新冠病毒屬于“自愈性”,充分是要考慮自身抵抗力,盡管病毒死亡率低于 SARS,但傳染力要遠遠高于 SARS。
事實上,這次提出的新命名將對于隨后的流行病學和其他研究以及控制措施至關重要。無論如何,病毒(疾病)的命名目的是更利于世界各國的疫情研究、防治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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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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