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提出7種情形之下公眾非必須佩戴口罩
為科學精準指導公眾做好自我防護,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16日印發《低風險地區社會公眾口罩使用指南》,根據分區分級差異化管理有關要求,提出7種情形之下,公眾非必須佩戴口罩。
這7種情形具體為:
1、個人獨處、開車時;
2、獨自在室外空曠且人員稀少地區;
3、安康碼均為綠碼且居家家庭成員中均無發熱、干咳等異常癥狀;
4、無發熱、干咳等異常癥狀,且安康碼均為綠碼的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時,間隔距離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積不少于1平方米(特殊行業、崗位除外);
5、均無發熱、干咳等異常癥狀,且安康碼均為綠碼的人員開會時,參會人員間隔距離不少于1米,每人占有面積不少于1平方米;
6、空曠地區戶外鍛煉,且無人員聚集時;
7、年齡極小的嬰幼兒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指南》同時強調,以下13種情形仍然需要佩戴口罩:
1、出現發熱、干咳等呼吸道癥狀的人員;
2、前往醫療機構就診或探望病人;
3、與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病人接觸;
4、前往機場、火車站、高鐵站等人口密集場所;
5、通風不良或密閉工作場所;
6、醫療機構、機場、高鐵站、火車站等場所工作人員;
7、從事與疫情相關的疾控、警察、保安等人員;
8、實驗室從事病原檢測人員;
9、乘坐出租車、公交車、地鐵等公共交通;
10、前往通風不良的商場、超市購物,前往銀行辦理業務;
11、前往展覽館、美術館、圖書館、博物館、理發店、美容院、賓館等公共場所;
12、服務型行業公共場所提供服務的人員;
13、及其他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總臺央視記者 李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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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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