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一半房款后房子被司法查封 打了6年的三方債務官司終于和解
揚子晚報網12月27日訊(記者 劉瀏)六年多時間里,歷經法院判決、申請再審、申請監督、公開聽證、和解協議、法院執行,困擾李女士的買房問題,終于解決了。
“我想申請檢察機關抗訴。”今年9月,秦淮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袁媛接待了申訴人王先生。2014年10月,王先生的前妻孫小姐以440萬元的價格將房屋賣給了李女士,合同約定了88萬元的違約金。李女士支付了220萬元后,該房屋被法院司法查封,導致無法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李女士無法追討已付款項,一度與孫小姐失聯。
2014年12月,李女士向秦淮區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作出缺席判決,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王先生與孫小姐共同承擔還款責任,歸還購房款、違約金、案件受理費等共314萬元,如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義務,依法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015年10月,因王先生夫妻并未履行判決,李女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王先生夫妻兩人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2019年11月,王先生夫妻曾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因再審申請已超過6個月法定期限,且提交的證據不屬于新證據,法院不予立案審查。
在對案件進行審查后,袁媛發現涉案房屋屬于孫小姐的婚前財產,賣房款并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這筆債務屬于她的個人債務。王先生本可以通過原審庭審行使自己的抗辯權利,但因為缺乏相關法律知識,沒有積極應訴導致敗訴。他被列入失信人名單,被限制高消費,給他的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影響;涉案房屋在拍賣分配后,李女士分得186萬元,與法院當時判決的金額相差甚遠;孫小姐的態度積極,但是還款能力確實有限。
袁媛組織召開了聽證會,經過20多次的溝通交流,孫小姐表示將盡自己最大的努力還款;王先生雖然與孫小姐已經離婚,但基于多年夫妻感情,他愿意一起還款;李女士也愿意放棄部分債務、免除所有利息,作出極大的經濟讓步,初步達成了和解協議。
12月24日上午,秦淮區檢察院再次召開聽證會,由陸寧平檢察長主持,邀請人民監督員參加,秉持客觀公正立場,通過公開辦案的方式,打開申請人的心結,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案件公正合理解決。聽證會上,三方以再支付李女士83萬元簽訂了和解協議書,并于當天履行完畢,李女士書面申請解除對王先生、孫小姐的失信執行人及限制高消費等強制執行措施,這起持續了六年多的三方債權債務關系徹底了結。(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責任編輯:朱佳琪(EN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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