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抽檢出16批次食品不合格 存恩諾沙星不合規等問題
據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點、罐頭、酒類、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0類食品1341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325批次,不合格樣品16批次。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重慶市九龍坡區紅獅大道6號巴國城菜市場T20-22號攤位曾鳳琳銷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江北區隆泰食品經營部銷售的、重慶市味當佳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香菇豆干(泡椒味),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家肉類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三)重慶培君香熹食品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蠻子羊腳(紅燒味),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四)璧山區中尚百貨超市銷售的香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五)重慶市南岸區南坪萬壽二村2號(正揚大市場)東一樓17-19號攤位龐現明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
(六)重慶市銅梁區東城街道辦事處塔山街171號(友誼消費品綜合市場內11、12號門面)歐祖林銷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七)重慶市豐都縣包鸞鎮農貿市場鄭素蓉銷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八)重慶市涪陵華博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標稱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九)重慶市榮昌區昌元街道民生市場A區25號攤位劉大友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奉節縣崟峰百貨超市銷售的香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一)重慶市巴南區豐盛鎮農貿市場王南芳銷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二)北碚區光飛鮮肉店銷售的豬肝,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和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三)重慶市武隆區巷口鎮紅豆市場文安明銷售的豬肉,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四)墊江縣濱河路瑞隆食品經營部銷售的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五)重慶市渝中區十八梯農貿市場干副類17號攤位艾明淑銷售的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六)酉陽縣尚華鮮肉店銷售的牛肝,克倫特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黔江食品藥品檢驗所。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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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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