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安全” 必須嚴防死守
張鵬飛
有記者近日暗訪一家知名連鎖粥店時發現,后廚亂象觸目驚心:食材的保質期標簽被隨意更改,沾有洗滌靈泡沫的餐具不消毒就準備上桌,強腐蝕性的工業堿被用作清洗劑……
無良行為不僅損壞了企業的形象和信譽,波及企業長遠發展,而且還侵犯了消費者的人身健康權。我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不得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違反上述規定,將依法處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并處以不同數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責令其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非法生產經營食品的行為,不僅會被處以行政處罰,針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針對食品類犯罪,依法規定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根據其所犯罪名的不同情節以及造成的不同后果,生產、銷售者將會被處以拘役至死刑不等的刑罰,并處以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關乎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此次事件的曝光再一次警示我們,加強食品安全須嚴防死守、常抓不懈,每一個人都要行動起來。生產者、經營者需加強對員工的教育、管理,強化員工的安全、規范意識;同時應用科技手段,推進“可視化廚房”建設,讓后廚的每一個細節展現在消費者面前。食品安全管理部門要切實發揮好監管職能,做好常態化的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查處,涉嫌違法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置。消費者一旦發現此類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向相關執法機關反映,督促企業及時整改。唯此,方能打造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環境。
(作者單位: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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