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民間借貸成虛假訴訟“重災區”
利用虛假訴訟套取國有資產、轉移個人財產、逃避債務,個別律師在其中充當司法掮客,有法官充當虛假訴訟“保護傘”……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打擊虛假訴訟 共筑司法誠信”新聞發布會,首次發布民事檢察指導性案例。據介紹,在近兩年檢察機關監督的打“假官司”案件中,民間借貸糾紛成為虛假訴訟的“重災區”。
虛假訴訟俗稱打“假官司”。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王松苗介紹,當前,司法實踐中虛假訴訟時有發生,表現為當事人或虛構案件事實、捏造法律關系、偽造訴訟證據,炮制出假案子、假訟爭。虛假訴訟行為人惡意利用國家司法制度實現個人目的,損害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和公信。
近年來,虛假訴訟案件數量整體上升,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在發布會上披露,2017年至2019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監督虛假訴訟民事案件5455件,其中2017年辦理1920件,2018年辦理2883件,2019年第一季度辦理652件。
這些監督案件主要集中在民間借貸糾紛、房地產權屬糾紛、追索勞動報酬等領域。究其原因,最高檢第六檢察廳廳長元明表示,因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事實簡單,合同履行的路線短促,成訴的證據要求低,尤其是在訴訟經驗豐富、深諳技巧的“高手”的策劃包裝下,虛假訴訟的證據形式在外觀上更加規范、真實而不易被覺察。
這其中的“高手”包括個別律師和法官。元明坦言,虛假訴訟行為人一般具備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一定的造假能力。個別律師“勾兌”當事人和承辦法官,成為虛假訴訟的“智囊”,有的法官收受當事人賄賂后,充當起了“保護傘”。
近年我國打擊虛假訴訟力度不斷加強,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加大對虛假訴訟的懲治力度。2015年8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刑法修正案(九)》,決定增設虛假訴訟罪,加強對虛假訴訟的刑事打擊。
針對民間借貸、保險理賠、涉及黑惡勢力的“套路貸”等領域的虛假民事訴訟,最高檢第六檢察廳將引導各地檢察機關開展專項監督活動。對涉嫌犯罪的,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追究其刑事責任,不斷加大對民事虛假訴訟的查辦和懲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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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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